罗永浩:不还郑刚的钱!(第三视角万字长文)互联网
前段时间,罗永浩15000字作文回应悟空租车天使投资人郑刚,我们认为其完全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无耻诋毁的行为。
而下面这篇文章所述,我们作为半个知情者,确认其内容全部属实。文章里列举的罗永浩五宗罪,我们也完全认同。并且,我们想再补充罗永浩的三宗罪:
第六宗罪:公开撒谎,并陷曾经的恩人于水火,毫无感恩之心,极其不体面。
在你危难时刻,能把自己房子拿去抵押了借钱给你救你于危难的人,这个世上太少了。郑刚就是罕有的这么对待罗永浩的人。
但罗永浩在受恩于郑刚之后,不感恩也就罢了,还公开撒谎不承认郑刚曾经用房子抵押担保了从银行给罗永浩去救他于水火的事实(详见罗永浩自己的短视频),并辱骂郑刚是投资界的疑似精神病。实在是太过分了。好在郑刚保存了所有证据,并公之于众,让我们得以看到真相。
就像罗永浩骂当年给他三次试讲机会引他入行并在2000年左右就给他年薪70万的俞敏洪“铁公鸡”一样,罗永浩对俞敏洪是如此,对郑刚更是如此。所以,我们认为罗永浩是一个内心深处完全没有“感恩”两个字的人,也极其的不体面。
第七宗罪,混淆是非,扭曲因果。
罗永浩现在说他没说不还郑刚的钱,但是要最后一个还,而且要郑刚给他录道歉视频才还,因为郑刚在网上诋毁他骂他。但是,他却隐藏了一个事实:那就是郑刚之所以过去一年多来从之前的掏心掏肺支持罗永浩,到与罗永浩反目成仇并全面揭露罗永浩的问题,正是因为郑刚早在3年前罗永浩直播赚钱后好言好语请他偿还当初借给他的1500万救命借款钱,以便解决郑刚自己的困难(这个困难也是因为帮助罗永浩才导致的),但罗永浩置之不理,无限拖延,并且想通过风险极大的细红线公司百分之零点几的价值仅几百万的股份让郑刚放弃1.62亿锤子科技投资款的回购权,所以郑刚才与他翻脸,才开始公开指责他。是罗永浩有能力还钱但不还钱在先,郑刚公开指责他在后,而不是罗永浩答应了还钱,郑刚还不断指责他。
第八宗罪,颠倒黑白,恶意泼脏水。
罗永浩最近又全网火力全开给郑刚泼脏水,说他也欠钱负债有官司,但郑刚之所以有这些官司,正是因为郑刚把自己全部的身家都投资给了罗永浩,甚至拿两个基金投资剩余的钱借款给罗永浩1500万,才导致两个基金的部分LP要求郑刚承担责任并发起诉讼,而郑刚也承担责任拿出了自己所有可支配的资金支付了8700万让两个基金股东退出,也正因为这样才导致郑刚一度陷入经济困难。如果没有罗永浩的经营失败和背信弃义对1500万借款久拖不还,郑刚就不会有这些官司(这些官司也都已经解决),郑刚也不会一度陷入经济困难。罗永浩明知道这一点,现在反而拿此来全网诋毁郑刚,难道罗永浩良心不会痛吗?难道罗永浩一点都不觉得羞耻吗?难道这就是罗永浩天天挂在嘴上的体面吗?
综上,我们认为不是郑刚是疑似精神病,而是罗永浩不懂感恩,没有道德底线,无耻的诋毁有恩于他的老东家、投资人。罗某浩的八宗罪行为演绎的是现代版陈世美。这样的人,人人得而声讨之。
我们也认为,罗永浩如果标榜自己真还传人设,标榜自己体面人人设,那他最应该优先偿还郑刚的1500万借款而不是拖到最后,他最应该公开向俞敏洪和郑刚道歉,而不是反过来要借他钱的郑刚向他道歉;另外,如果罗永浩要还国资的3亿投资款,那么他也应该还其它投资人的投资款,包括郑刚投资他的1.62亿投资款,罗永浩不应该区别对待国资和民资,国资可以追究他责任他就还,民资拿他没办法他就不还(因为打官司锤子科技已经没有资产了),这是极其不体面的,更不是什么真还英雄。
事实上,就像当初帮助罗永浩一样,郑刚投资悟空租车10年来,也一直是掏心掏肺不遗余力地帮助悟空租车,郑刚对他投资的所有项目从来都是只帮忙不添乱。
我们再次郑重确认,郑刚不是投资界的疑似精神病,而是非常好的天使投资人!我们认为郑刚不应该受到罗某浩如此不公的对待、诋毁和辱骂。我们愿意站出来为郑刚发声,支持郑刚对罗永浩的声讨。
公道自在人心,而不在罗永浩的声音更大。
我们也知道这样做可能给悟空租车的品牌带来极大的风险,但是,悟空的性格就是看到妖怪提棒就打,哪怕那只妖怪再强大、再善于隐藏自己妖怪的身份,哪怕我们接下来可能被恶意抹黑,我们也无惧,因为我们是白悟空,我们愿意站出来。
下面全文转发“野生app主”的文章:
这是一个关于“恩大成仇”的故事。
投资人郑刚对罗永浩的炮轰,已经持续了一年半。
终于使得罗永浩对此作出了长达15000字的回应。
读完之后,我简直三观尽毁!
我自认为算是半个知情者,为何是半个呢?因为我仅认识郑刚,近10年间有过合作,对罗永浩本人并不了解。
但郑刚绝不是罗永浩口中的“投资界的疑似精神病”,所以我也想从第三人称角度出发,谈谈这件事。
郑刚,文中简称“刚叔”(投资圈内称呼)。
罗永浩,文中简称“老罗”。
先讲几件真实的小事。
01老罗第一次抖音直播,我和刚叔一起看了全程。
时间:2020年4月1日 20:00
地点:紫辉创投北京公司
那段时间,刚叔正在帮忙促成我与悟空租车的项目合作,老罗在抖音首次直播的当天,我来到公司沟通最新进展。
已经是下班时间,办公区只剩几名员工还在忙碌。刚叔坐在办公室,正兴奋的把手机夹在支架上,跟我说:快来!直播马上开始了,我们先看一会儿再聊。那场直播确实很精彩,我现在还记得,直播间的第一件商品是小米的“巨能写”中性笔,上架的瞬间就被抢光了。刚叔好像也是第一次在直播间买东西,没有抢到,对于一件商品这么快就卖空了,他既惊讶又高兴,不停的夸赞老罗。印象中,刚叔一直是非常欣赏、支持老罗的。他曾经买空了三里屯“顺电”卖场里所有的锤子手机,送给创投圈的朋友们体验,我所在的公司就收到了2部。那天,我和刚叔不知不觉看完了整场直播。刚叔每件商品都下单,不管买回来用不用得上。当他拼命下单一款智能门锁时,我忍不住吐槽他。刚叔有点不好意思的说:支持老罗嘛。
那场直播,光是小龙虾,老罗就卖出了2000万。
02再次见到刚叔,刚叔感觉老罗似乎在刻意回避他。
时间:几个月后
地点:紫辉创投上海公司
这次见面,我又提及老罗,本以为会听到好消息,然而刚叔仅仅是匆匆谈了几句。事情大致如此——刚叔一如既往的力挺老罗,给他介绍供应链、品牌方,老罗全部推拒。其中一次,刚叔专程邀请浪莎的老板,飞到北京和老罗谈合作。最后,浪莎的商品上了老罗的直播间,却不是与浪莎直接合作的,而是找了一家外部经销商。浪莎老板很生气,刚叔很尴尬,双方都很不解,不管是从价格、人情,还是合作支持力度的角度,老罗都没理由选经销商啊。当时刚叔自我反省:我好像对老罗的事过分热情了,以后不插手了。(不得不说,刚叔还挺会劝自己的……)现在刚叔回想起来:那时候他已经在和我们划清界限了,所以我们提供的任何帮助他都不要。
03刚叔的投资与借款,老罗的人设与真面目。
为第一次听这个故事的朋友,重复一下背景:刚叔投资给老罗1.62亿,借款给老罗1500万,之后又将房产抵押,再次借款给老罗2000万。紫辉创投在A轮就投资了锤子科技,后面不断追投,截至D轮累计投资了1.62亿;后来锤子科技失败,员工追讨欠薪、供应商追讨欠款,这时几位投资人筹钱帮老罗渡过危机,其中就有刚叔包括抵押个人房产在内筹措的1500万、2000万两笔借款。不止借款,投资人们还允许老罗辞去锤子科技法人,在媒体上树立“真还传”人设,打给锤子科技的借款没有让老罗签个人担保。投资人们全力相助,让老罗得以摆脱失败者的阴影,带着“光环”另起炉灶东山再起,却无形中将风险转嫁到了自己手中。
如果当时投资人不出手相助,试问谁还会支持一个官司缠身的人再创业?如果老罗在回购期限到来之前,能成功开辟一番新事业,给投资者一份补偿,这会是一段创投圈的佳话——投资人帮创业者消除隐患、重振旗鼓;创业者帮投资人挽回损失、知恩图报。
然而,事与愿违。老罗的“交个朋友”确实成功了,却并未补偿投资者,甚至没有归还借款。
04讲后面的故事前,要先聊聊“回购”和“个人无限连带责任”。
“回购”和“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一直都是创投圈内「争议不断」却又「无法摒弃」的条款。为何条款「争议不断」?因为外界对于这些条款,逐渐“妖魔化”——好像创业失败,创始人就要连本带利的还钱,投资变成了高利贷,投资人输不起,就把投资变成了“成功狂赚、失败小赚”的资本游戏。公众也很容易共情创业者,创业要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未抵西天就要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祸及妻儿,太可怜了。感性上,我们觉得创业者处于弱势地位,对苛刻的条件只能逆来顺受;理性上,稍微想想就能明白,倘若当真如此不公平,谁还会创业?没人创业,投资人靠何营生?如此败坏的创投环境,有任何一方能持续生存吗?不能。所以这些条款,并非如此“妖魔化”,拿老罗事件举例:锤子科技有40多个投资方,总投资额约15亿,要有至少50%的投资方同意,才能发起回购。即:大多数投资人都觉得创业者有严重问题的情况下,创业者才有风险。这是一类同时限制双方、保护双方的相对公平的条款,并非公众想象的“投资人可以为所欲为”。为何条款「无法摒弃」?因为钱在投出去的那一刻,投资人就失去了资金控制权,所以投资人需要这些条款,在特殊情况下保护己方的权益。许多创业者,在出发的那一刻雄心万丈,创业几年后公司走上正轨,却不想上市了。上市意味着财报公开,千万双股民的眼睛盯着你,增长速度慢一点,都可能影响市值,压力之大可想而知。而且准备上市的阶段需要大量资金,看着公司账上的钱,很可能生出“小富即安”的心态——钱在袋里才安全,干嘛非要花出去。代入投资人的角度,你明明有希望上市,我也可以取得投资回报,你却不干了。难道我只能等着分红,慢慢收回投资款?投资你时,你可不是这么说的!面对此类情况,如果有回购条款,投资人就可以让创始人将股份买回去,完成退出。而“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创业真的很让人上瘾,如果没有恼人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甚至有些“百利而无一害”——启动资金是别人给的,但创业过程中积累的人脉、资源、经验、影响力,却是自己的。创始人的头衔、出席行业峰会、公司内的一呼百应,都让人一时风光。很大一部分创始人,即便创业失败,也可凭借积累的经验和资源,摇身一变成为连续创业者,或其他创业公司的合伙人、职业经理人,生活不受丝毫影响,只有老股东们唉声叹气。很多时候,投资投的是人。影响力越大的人,往往能吸引到更多的资金,在创业中积累到更多的实力,失败后也更容易东山再起——老罗就是这类人。投资人如果投了这类人,往往会坚持“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我出资助你事业更进一步,即便阶段性失败,也希望有朝一日你羽翼丰满,可以反哺我们这些筑基人,因为我帮助过你,你现在也有能力回馈我。正所谓,离谱的规定,背后必有更离谱的故事。就我个人而言,我能理解这些条款的存在,但是——换作我是创业者,有这些条款,我不敢拿钱;换作我是投资人,没这些条款,我不敢打钱。在此讨论,是希望大家分别代入创业者和投资人的角色,辩证的感受一下问题的复杂性,不要一听说这些条款,就觉得是投资人的流氓协议。我没有下结论,也不想说服谁,毕竟创投圈对此问题争议了这么多年,也没有结果。
所以别杠我哦,杠就是你对!
05说回老罗,一份轻飘飘的协议,让投资方放弃回购。
据报道,锤子科技的投资协议中,是有回购条款的,老罗也是有连带责任的。
如果你是老罗,当协议中约定的「投资人可以发起回购的时间点」逐渐迫近,你是否会感到不安?虽然投资人们通常不会这样做,但这始终是悬于你头顶之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说不准哪天就会掉下来。所以,老罗采取行动了。当时,老罗手上有两家公司,一家是未来可期的“交个朋友”,一家是刚融完天使轮、还没有产品问世的、前途未卜的VR公司“细红线”。如果你是老罗,真心感恩投资人,希望用新公司的股份回报投资人,让他们放弃回购,你会用哪家公司的股份来交换?后面的事,想必大家都知道了。在“回购时间点”之前的某一天,刚叔接到老罗团队的通知,让老股东们签署一份新协议,接受“细红线”的股份,放弃锤子科技的回购权,并且限期一个月内签署。没有开会讨论、没有任何关于“细红线”的介绍,甚至老罗本人没有出面主持,就要用新公司3.5%的股份,让老股东们放弃15亿投资的回购权。就连1500万的借款,那笔救命钱,老罗也表示:“这个钱原来商量是不用还的,是可以转成公司股份的……”
我不理解,为何在你放弃公司、承认失败时,投资人还要锤子科技的股份?也不理解,为何刚叔持有大量A轮、B轮时便宜的股份,却还在这么贵时再买你的股份?这不合理,也许只有一种合理的解释——把借款做成投资款,就不用还钱了。如果你是刚叔,借款都拿不回来,是否还会签署“细红线”的流氓协议?你觉得老罗是真心感恩,还是为了消除隐患耍的手段?站在旁观视角,我认为这件事是“不对等”的交换,是又一次“逃避债务”的圈套。老罗口中的投资人是什么形象?老罗在直播间对公众说:“你们可能没法想象,那40多个股东里,捣乱的至少有1/3左右……捣乱的股东、害我的股东、对我下黑手的股东至少有七八家……”
老罗的词典里仿佛没有“感恩”。对20年前给他70万年薪的俞敏洪,他称之为“铁公鸡”。对支持他创业、救他于水火的投资人,他称之为“捣乱”、“害我”、“下黑手”。对投资他A轮~D轮、抵押房产借款给他的刚叔,他称之为“投资界的疑似精神病”。
06刚叔反击,老罗计划出海。
看清了老罗的真面目后,刚叔做了两件事:一边走法律途径,和其他十几家投资机构提起了仲裁;一边在朋友圈等社交账号上声讨老罗。
关于为什么要在网上发声,原因很简单——老罗作为30年的网红、拥有成百上千个切片账号,在公众面前树立了“真还传”、“支持董宇辉”、“仗义执言”等人设,公众只能听到老罗的一面之词,对老罗的两副面孔一无所知。依靠人设光环,老罗在忘恩负义之后,依旧可以享受红利、光鲜创业。而且,站在刚叔的角度,大概最怕的就是法律流程还没走完,老罗就跑去国外了。刚叔说,去年国庆节期间,一位朋友看到老罗在硅谷看房,并发来了照片。今年,老罗的新公司“细红线”的官网显示:公司总部位于新加坡,拥有200多名员工,在美国、中国和东京设有子公司。
图片源自“细红线”官网
所以舆论施压,大概也能防止老罗逃避问题吧。(说句题外话,“细红线”没有坚持做AR,而是转向了最热的AI赛道。作为AI相关行业的从业者,真怕老罗这位“行业冥灯”入局AI啊。话说,老罗在科技赛道频繁追风口、却屡战屡败的业绩,居然还有人敢投资老罗做智能硬件,真令人惊讶……)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当年锤子手机做到一半,老罗就做起了TNT工作站。看来刚叔没有接受“细红线”的股份,是非常理智的选择。近日,罗永浩发15000字小作文“回应”刚叔,看得人血压飙升。其中,大量的内容是“无耻”且“恶毒”的。疯狂英语CEO张翔,曾细数罗永浩“五宗罪”,那么我也斗胆效仿,罗列一下这15000字小作文中的“五宗罪”!
第一宗罪:完美演绎了“欠债的是大爷、还钱的是英雄”。
引用老罗原文——“首先,锤子科技当年向郑刚的机构借款是属实的,到期后没还也属实。但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
截图源自老罗原文
老罗承认了借款1500万,也承认到期后没还。
那么,老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他替自己找理由,说刚叔在网上造谣、诽谤、侮辱、中伤他在先,所以他不想还钱。看来以后求人还钱,姿态要低、口气要软,不然人家不高兴就不还钱了。而且,这个因果关系是不是搞反了?如果不是你意图逃避债务,刚叔又怎么会从你的「头号粉丝」变成「敲罗达人」?
试问广大网友,如果有人欠你几千万,你会先提出让他还钱呢?还是先去法院告他、再去网上骂他,最后和他本人提还钱?老罗还说了,如果还这笔钱,也会是“最后最后最最后的一笔”,而且要刚叔拍摄一段视频发到网上,表情极度诚恳地认错道歉、承认自己的流氓恶行、保证不再犯。好好好,还钱的前提是公开侮辱和审判债主?可笑啊可笑。但凡做人有点良心,都不会对曾经选择支持你、义无反顾帮助过你的人说这种话!老罗以胜利者的姿态,向公众讲述自己还债8个多亿。还好这届网友心明眼亮……
欠钱的是大爷,还钱的是英雄,合着你怎么都不吃亏呗?对了,老罗在小作文中还暴露了一个事实——“就让同事答复他”——看来刚叔说联系不上你、找不到人,都是真的,而老罗竟然可以毫无愧疚的讲这件事。
第二宗罪:中国驰名“双标”。
老罗说——“公司法务稍后将对郑刚长期的造谣、诽谤、中伤行为进行正式起诉”。请问你几十年如一日、用成百上千个切片账号在网上疯狂诋毁老东家俞敏洪,算不算造谣、诽谤、中伤行为?刚叔作为债权人,在朋友圈揭露你的行径,居然要被起诉。此种倒反天罡的事,真是闻所未闻。
第三宗罪:粉饰动机,分化投资人。
罗永浩知道,如果有50%的投资人共同发起回购,他可能蒙受巨大损失。
于是,他用“细红线”股份作饵,希望使得一部分投资人签署放弃回购的协议。这个行为在老罗的小作文中,被描述成了高尚的、时刻不忘老股东的、每一次创业都会给老股东留出5%原始股。再一次,他用“交个朋友”股份作饵,在文章中埋下了“利诱”陷阱——“直播电商公司最后是赚了钱的”、“明年一月底给锤子科技的老股东分配股权”、“不包括郑刚,以及跟郑刚沆瀣一气的锤子科技股东”。此处不排除,老罗在用明年的大饼,吊投资人的胃口,避免更多投资人参与发起回购。截图源自老罗原文
老罗甚至说——“我做这个决策的时候,同事们都觉得特别爽,以为我快意恩仇。”老罗,连带他身边的人,都活在自己粉饰的谎言里,一个巨大的幻想里。
第四宗罪:将对手塑造成“妖魔鬼怪”,抹黑、污名化刚叔。
众多网友质疑老罗为什么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不回应郑刚?是不是理亏、不敢?罗永浩在文章里,试图将刚叔说成一个精神病患。他的原话是——“郑刚好像完全丧失了一个成年人的基本自控能力”、“我看着他渐渐变得越来越不正常,虽然有时候被他搞得也很生气,但念着过去的情分,也是多少有些难过的。”欠债的人,说债主有精神疾病,而他万分怜悯和同情债主,所以此前不作回应。恶毒!到底是谁在造谣、诽谤、侮辱、中伤!相识多年,刚叔给我的印象始终是谦和儒雅、彬彬有礼。刚叔出生于厦门鼓浪屿书香之家、哥伦比亚大学MBA毕业,多才多艺、钢琴十级。我在不久前,还采访过刚叔投资AI项目的心得。详情阅读: